衛生院職工非法行醫致人死亡
獲刑10年;臨高一衛生院賠償29萬餘元
□通訊員 鴻鵠記者 劉江浩
本報訊 臨高縣一鄉鎮衛生院職工王某沒有醫生執業資格就獨立坐診和開具處方並導致病人死亡。近日,法院以非法行醫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2000元。
王某系臨高縣一鄉鎮衛生院職工,自1983年以來,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由衛生院安排從事臨床工作,在門診室獨立坐診和開具處方。2009年10月31日,楊某因發熱、咳嗽、頭痛到衛生院就診,由王某接診。經王某初診,診斷楊某患上呼吸道感染。於是王某開藥給楊某進行輸液和肌肉註射治療。當日,楊某全身抽搐不省人事,經搶救無效死亡。海南醫學院法醫鑒定中心鑒定:楊某系藥物致過敏性休剋死亡。案發後,衛生院已向被害人家屬賠償人民幣296408.22元。
臨高法院審理認為,王某目無國法,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由衛生院安排從事臨床工作,獨立對就診人進行醫療診治,致使就診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 (原標題:衛生院職工非法行醫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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